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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对3294个地区通报警示 对6642个地区挂牌整治
  发布时间:2010-07-08 16:05:18 打印 字号: | |
  记者7月6日从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工作专题汇报会上获悉,今年1月中央综治委部署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深化组织部署,制订具体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据介绍,3月31日,中央综治委召开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结合社会治安新形势,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排查整治的措施和力度,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中央综治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每月报送排查整治信息,及时汇总各地情况。同时,制定《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督导推动各地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也采取多种形式,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各地共组织综治、公安、司法、民政、文化、卫生、城建等部门成立13.3万余个工作组,深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治安重点地区进行滚动排查。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均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订方案,落实责任,督办销号。通过排查整治工作,破获了一批各类刑事案件,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

  据了解,各地共对3294个治安重点地区进行通报警示,对6642个地区进行挂牌整治。同时,逐级派出督导组,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力度。今年4月,中央综治办与公安部共同牵头,会同中组部、民政部、司法部等8部委对京津沪渝穗5个城市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暗访检查和意见反馈。为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中央综治委已启动对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0个省会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暗访工作。

  通过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国社会治安状况总体平稳,很多地方治安和刑事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尤其是一些治安重点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