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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断提高人民法院文化软实力
为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作者:本报评论员  发布时间:2010-07-08 16:04:04 打印 字号: | |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把加强文化软实力建设,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体现了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高度文化自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高文化软实力,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要求的重要部署,对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树立司法形象,推进事业不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重要支撑。文化软实力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基于文化而具有的凝聚力、生命力、创新力和传播力,以及由此产生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法院文化是广大干警共同的精神家园,是维系法官群体的精神纽带,是推动事业不断发展的源源动力。提升人民法院文化软实力,就是要不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院文化武装人、引导人、塑造人、鼓舞人的作用,不断增强人民法院的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和影响力。

  提升文化软实力,要致力于增强法院的凝聚力。人心齐,泰山移。上下同心,其利断金。推进事业发展,要凝 感纽带、思想基础,就难免人心涣散。为此,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法院文化建设,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使之成为普遍接受的思想准则和行动指南,引导广大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更加注重培养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增进广大法官对核心价值观的理论、情感与实践认同,使之成为共同价值追求。

  提升文化软实力,要致力于增强法院的战斗力。“内化于心,外见于行”。法院文化通过润物无声、持之以恒的方式,陶冶情操,加强修养,激发每个干警的最大潜能,进而增强整个队伍的战斗力。在文化建设中,要教育干警筑牢思想防线,坚决抵制各种错误司法观念的影响,把正确的理念融入到执法办案中,使其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行动;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干警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司法良知,规范司法行为,做“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的积极实践者;要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积极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妥善应对司法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挑战;要注重制度与文化理念的对接,在制度约束中植入文化基因,激发法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实现他律与自律的有机相融。

  提升法院文化软实力,要致力于增强人民法院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需要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法院文化是传承司法文明的载体,展示司法形象的平台。要“请进来”,让更多老百姓走进法院,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消除司法的神秘感,让他们充分体会司法文明,感受司法进步,了解法院、理解法院、支持法院,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走出去”,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让法院文化走近老百姓,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信法的良好风气。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工程。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善于用战略思维、开放视野、发展观点谋划和推动文化建设,明确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做到在方向上牢牢把握,在工作上及时指导,在政策上大力支持,在投入上切实加强。广大法官是法院文化的传承者和实践者。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必须要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围绕培养法官、服务法官来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春播一粒粟,秋来满园香。我们相信,在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法院文化建设定能百花争艳、花开满园,为全面推进人民司法事业提供更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保障,为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