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6月27日,星子法院执行局依法执行一起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张某与李某、张某某在其超市经商,去年因受金融危机影响,经营运转遇到困难,随向邮政银行星子县支行申请贷款30万元。
经济开始复苏后,李某、张某某分批归还了各自贷款份额,但张某以经营不善, 无钱归还为由拒不归还,经星子法院执行局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张某的超市已经步入正常经营轨道,但张某却拒不归还并带动另两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对贷款一拖再拖。被执行人张某对法院的传票、执行通知熟视无睹,对法院的劝解、奉告置若罔闻,甚至粗暴言行对抗法院强制执行。
星子县人民法院于6月22日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处以司法拘留15天,罚款3000元的惩罚,被执行人在受到处罚后,委托其亲戚将所欠银行贷款本息全部交清,本案也得到圆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