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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大力推进调查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2010年重点调研课题主持人
作者:刘少阳  发布时间:2010-05-31 09:04:02 打印 字号: | |
   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严格的专家评审、职能部门审核和院领导审批,最终从众多申报者中确定了2010年重点调研课题主持人。

  为服务推进人民法院工作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确定了20个重点调研课题,包括关于构建有理有据胜诉机制、关于建设学习型法院、关于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相衔接、关于民商事审判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尺度及其规制、关于网络著作权司法保护、关于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法律适用问题、关于执行权优化配置问题等。

  2010年重点调研课题立足现实和中国国情,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要求,紧扣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受到了全国各级法院、高等院校和法学科研机构的普遍关注,特别是西部地区法院申报踊跃。呈现出大法官牵头申报和法院与高校联合申报增多、课题申报质量较高、申报单位配套经费增多等特点。

  在课题调研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将对中标课题组的调研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继续加强对重点调研课题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以高质量的调研成果服务审判工作。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