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学生父母起纠纷 法官说理化纷争
作者:李 华  发布时间:2010-05-11 08:33:50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5月5日上午,星子县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经办案法官情法并用和耐心细致的解说,被告罗某的法定代理人当场把赔偿款2500元支付给原告,原告也当即申请撤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到社会矛盾化解的目的。

  原告阳某与被告罗某等五人系在校初中学生,因相处不合罗某等五人将在教室休息的阳某砍伤,导致原告阳某轻伤乙级,并花去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15635元。此案曾在当地某派出所的调解下,原告获得了13135元赔偿款,但是尚有2500元未得到,于是,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于2010年4月7日向本院起诉要求罗某等五人支付其赔偿款。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多次打电话给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到当地派出所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知晓打架及赔偿事件的始末。在本案开庭审理之前,由于原告的情绪非常激动,承办法官首先进行了法理和情理的解说,让被告认识到自己在法律上应该承担的责任,最后被告表示愿意进行赔偿,并在法官的说理下当场给付了赔偿款,原告也立即申请撤诉,法院并予以准许,本案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