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讨论会。他强调,法院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狠抓《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张军指出,法院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廉政准则》的颁布,是党中央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廉政准则》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贯彻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吸收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颁布实施以来中央和中央纪委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借鉴了各地各部门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突出防止以权谋私、防止利益冲突,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相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廉政准则》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和又一重要成果。《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更加全面、更加系统,对于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和每个法院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作为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和长远战略任务抓实抓好。
张军要求,法院领导干部要狠抓《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作为党的领导干部,一言一行代表党的形象,一举一动关乎党的威信。从实践中看,法院领导干部在执行廉政规定方面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少数法院领导干部司法不廉的问题仍然突出,部分领导干部身上滋生不正之风的现实危险性依然存在。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考验,法院领导干部要在清正廉洁司法中发挥表率作用。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注重用法律纪律约束自己,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做到法律纪律之外的事不做,违反原则的事不为,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风范。自觉带头执行《廉政准则》,把《廉政准则》作为一面镜子,经常比照查看,检查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点。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要在自觉接受监督上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遵守《廉政准则》中的各项规定。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发挥表率作用。切实抓好本机关、本地区法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张军强调,法院领导干部要狠抓《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在执行《廉政准则》上加大力度,在贯彻落实上狠下功夫。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纳入反腐倡廉教育计划,列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法官集中培训课程,促使广大法院党员领导干部领会准则精神、熟知准则内容。要引导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廉洁从政的各项政策界限,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公正廉洁司法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要通过生动活泼又实实在在的教育,使法院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理想信念,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抓好贯彻落实。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执行《廉政准则》摆在突出位置,结合最近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以及正在深入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依据《廉政准则》,认真分析法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薄弱环节,及时研究解决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把《廉政准则》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的具体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贯彻到司法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各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学习、执行、落实《廉政准则》的表率,切实负起执法责任、监督责任、指导责任,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学习讨论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熊选国、南英等人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和个人感受,谈了学习讨论的心得体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秀红、黄尔梅及机关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了学习讨论会。
学习讨论会前,中央纪委法规室副主任谭焕民,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发展脉络,《廉政准则》形成过程、地位、作用和特点,廉洁从政行为规范需要重点把握的政策界限,以及如何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等方面作了辅导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正处级以上干部约500人聆听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