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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
作者:许秉国  发布时间:2010-04-21 16:30:39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4月21日下午,星子县人民法院院长梅秀文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对两起刑事案件的处理进行讨论,该县检察院检察长蔡官华应邀列席会议,这是星子法院落实4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具体体现。

  星子法院在《实施意见》下发后,及时和该县检察院沟通联系,积极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积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这极大的拓宽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工作联系渠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从而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星子法院历来十分重视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对待检察建议,改进工作,近几年来,该院的审判作风、审判质量和效果都较以往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进和提高。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1月12日颁布了《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从4月1日起实施执行。《实施意见》的通过,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针对案件审判的沟通和交流搭建了桥梁。
责任编辑:黄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