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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部分领导干部调整岗位
  发布时间:2010-04-06 09:31:29 打印 字号: | |
  第46号

  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3月31日任命:

  方晓春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薛江武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3月31日

  第47号

  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3月31日任命:

  薛江武、段景来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方晓春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3月31日

  

  省高院部分庭长调整岗位

  任命吕清泉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

  任命简贵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免去陈仁生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任命胡国运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免去肖庚云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任命赵九重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刘晓玲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免去胡国运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任命喻德红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免去吴兴林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任命江怀玉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去李武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刘晓玲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喻德红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来源:江西日报 新法制报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