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法院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九江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规划》,近日,九江中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关于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保障和服务生态区发展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促进生态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为生态区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协调监督机制。该院特成立服务生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柯军,副院长王长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工作办公室,与院督导组合署办公。协调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方面是主动了解和掌握我市生态区建设过程中社会各方面的司法需求,另一方面是负责涉生态区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情况的督办和督查。该院还要求各基层法院都要有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加强涉生态区案件的督促协调。中院领导小组将每半年听取一次全市各法院服务生态区、工业园区情况汇报分析会。
二是明确涉生态区建设中的重点案件,规范服务范围。为了提高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市法院将下列各类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列为法院服务生态区建设的重点案件,并由各法院协调办公室对以上重点案件应专门造册登记,重点协调、督办:生态区项目建设中涉及的拆迁、征地、用工、资源开发等案件;各地工业园区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纠纷案件;破坏生态环境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伐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重大环境污染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破坏生态区建设,哄抢、盗窃、破坏或者故意毁坏企业生产资料、电力、通讯设施、铁路运输设施等刑事犯罪案件;生态区内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各种强买强卖犯罪行为案件;其它影响生态区发展的案件。
三是建立快速司法通道,为生态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服务。全市法院立案庭将全面开启生态区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凡涉生态区重点案件,都做到快速审查、快速立案、快速移送到审判业务庭办理。案件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实行优先快速审理和执行,在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办案期限,做到快审快执快结。
四是实行涉生态区重点案件报告制度,切实促进生态区发展。凡涉及到本意见中规定的重点案件,立案部门在立案后应向院协调办公室备案报告;案件在审理或执行过程中,需要对相关企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必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查批准,需要对相关人员采取罚款、拘留强制措施的必须向院长报告。凡未经报告办理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
五是充分发挥能动司法功能,建立司法服务对接联系制度。全市法院应坚持能动司法, 把法律服务与生态区企业发展对接起来。主动加强与生态区建设中的大项目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园区企业沟通联络,组织法官定期或者不定期上门了解这些企业的司法需求,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涉法问题,努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发挥系统资源作用,主动与我市生态区相邻接地区的兄弟法院联系,建立毗连区法院案件协商协助制度。
六是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生态区的有序发展。全市法院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各阶段都应当慎用强制措施,多做思想疏导和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确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的,除了遵守向本院院长报告制度外,必要时还应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正确处理好依法办案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大力促进生态区内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七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探索和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协同司法意识,加强与生态区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群众自治性组织、经济自治性组织的联系,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司法协理网络、“三调联动”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克服单纯审判做法,加强对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专业指导,形成合力化解纠纷。要加大司法调解力度,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审判工作始终,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做到案结事了。
八是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落实好司法为民要求。全市法院审理涉生态区案件,一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就案办案,凡涉生态区建设的土地、水利、山林、房屋拆迁等权属争议案件,需要到现场勘查必须进行现场勘查,再做判断。二是不断拓宽法院保障和服务生态区建设的渠道,探索便利涉生态区案件诉讼的新机制。三是坚持困难当事人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让每一当事人都能得到平等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九是以“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服务生态区、工业园区”竞赛活动。为了积极响应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号召,进一步加强我市法院队伍建设,提升法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高案件质量,中院决定二0一0年在全市法院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并以这一活动为载体, 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服务生态区、工业园区”竞赛,对在审判、执行涉生态区、工业园区案件或其它法律服务中表现突出的案件和人员予以表彰,评选全市法院服务生态区、工业园区“十佳审判案件” 、“十佳执行案件” 、“十佳服务标兵”。
十是以规范行为为切入点,营造廉洁公正的司法环境。要又好又快发展必然离不开好的发展环境,全市法院应在营造好的司法环境上下功夫。因此,全市法院应坚持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在审判工作的各环节,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以及九江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党务政务人员行为规范,坚决防止和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维护司法工作的纯洁性和公信度,努力构筑生态区廉洁公正严明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