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全市法院迎新春文艺汇演评选结果揭晓
作者:沈双武 熊靓  发布时间:2010-03-15 15:27:45 打印 字号: | |
  • 瑞昌市法院选送的小品《平民法官》荣获一等奖
  • 武宁县人民法院选送的话剧《山区法魂》荣获二等奖
  • 市中级人民法院选送的中西乐器合奏《新年好》荣获二等奖
  • 由星子县人民法院选送的小品《开庭前的一天》荣获三等奖
  • 由德安县人民法院选送的舞蹈《绿色的军衣》荣获三等奖
  • 由九江县人民法院选送的舞蹈《欢天喜地》荣获三等奖
  • 由永修县人民法院选送的舞蹈《沐浴春风》荣获三等奖
  • 由共青城人民法院选送的健身操荣获三等奖
  九江法院网讯 3月12日,由市中院主办的全市法院2010年迎新春文艺汇演节目评选结果揭晓,小品《平民法官》等8个节目分获一、二、三等奖。市中院作出决定对获奖节目及获奖人员进行了表彰。

  由瑞昌市人民法院选送小品《平民法官》(表演者:万丽玲、李斌、权大国)荣获一等奖。由武宁县人民法院选送的话剧《山区法魂》(表演者:叶心勇、高宇等)、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选送的中西乐器合奏《新年好》(表演者:高照、宋昊、查志豪)等2个节目荣获二等奖。由星子县人民法院选送的小品《开庭前的一天》(表演者:李勤、欧阳民生、张冠宝)、由德安县人民法院选送的舞蹈《绿色的军衣》(表演者:余春云等)、由九江县人民法院选送的舞蹈《欢天喜地》(表演者:陈希、万慧娟等)、由永修县人民法院选送的舞蹈《沐浴春风》(表演者:黄彦、王琨等)、由共青城人民法院选送的健身操(表演者:彭春昱等)等5个节目荣获三等奖。

  2月4日下午,市中院举办了全市法院系统2010年迎新春文艺汇演。全市两级法院都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大胆创作,精心表演,参演节目内容健康、活泼、向上,做到了思想性、艺术性、娱乐性的有机结合,演出获得圆满成功。经评选,共评出一等奖节目1个,二等奖节目2个,三等奖节目5个。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