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3月10日上午,星子法院召开新年第一个党组会,研究制定了《星子县人民法院关于为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
《意见》要求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机制,落实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即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预警应急报告机制、健全立、审、执“绿色通道”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意见》进一步细化要求该院在审理涉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项目建设、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审判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观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在司法领域引发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敏感性和前瞻性,服从和服务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大局。牢牢把握应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的主动权,促进经济发展。
据悉,2009年12月12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正式列为国家战略,在江西发展史上的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星子县地处鄱阳湖畔,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处显要位置,星子法院努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为使星子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科学发展、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使星子成为鄱阳湖畔一颗璀璨的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