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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作者:刘婷 朱焕元  发布时间:2010-03-04 08:32:29 打印 字号: | |
  • 图为会议现场
  • 朱建国作重要讲话
  • 陈坚讲话
  • 陈坚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九江法院网讯 3月3日上午,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在九江中院召开。来自全市各基层法院的院长、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市中院全体干警及浔阳区、庐山区法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朱建国应邀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永宏作工作报告。市纪委常委彭报、胡林军,市中院领导柯军、叶萍、刘卫平、余传霞、王?@城,专职审委会委员刘晓波参加了会议。

  朱建国指出,近年来法院工作在陈坚院长的带领下,成绩斐然。特别是法院连续两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中央委督查组的充分肯定,法院执行工作、涉诉信访工作、司法宣传、司法警察、司法政务、事务和“两庭”建设等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档案工作以全省最高分晋升特级规范化管理单位。其他各项审判和综合工作呈现了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朱建国要求,全市法院要着眼提高认识,增强法院系统反腐倡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深刻认识“三个至上”原则,这是法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使命,党的事业至上是根本,人民利益至上是最高原则,宪法法律至上是依法治国的根本原则;要深刻认识服务赶超发展是推进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基础,发展建设需要法院的公正、廉洁司法,全市法院要学习全国法院系统的先进典型,大力提高案件调解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经济较快发展;要深刻认识贯彻廉政准则是加强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更高标准。中共中央出台的《廉政准则》,其中规定的八个方面和五十二个不准讲得非常具体,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法院要自觉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朱建国强调,全市法院要突出司法公正,坚持司法为民,进一步加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前提,要从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入手,为司法公正提供制度保障。要建立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的制度,防止律师充当腐败推手,防止自由裁量权被滥用,防止法官因不良嗜好引发腐败案件,防止法官因心理失衡而导致思想蜕变;要从维护群众利益上着手,为司法公正提供社会保障。要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依法办案、秉公办案,把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作为一种责任,作为为党为人民执政的理念来看待。要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和理念,时刻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从而达到真正尊重人民群众、关心人民群众,实现司法公正的效果;要从规范队伍自身廉洁行为下手,为司法公正提供组织保证。当前,广大群众对人民法官队伍自身建设是高度关注的,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加强法官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性,要不断强化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努力建成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官队伍。

  朱建国要求,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形成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增强领导力。责任是最好的防火墙,制度是最好的监督网,两手抓是最好的方法论,全市法院要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筑牢防火墙,做到反腐倡廉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齐检查,使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建设一起落实,互相促进,协调发展。要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发挥为保障,增强执行力。纪检监察部门是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监督者,是忠实的捍卫者。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惩处是最好的警示,落实是最好的手段,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陈坚指出,当前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全市法院要切实统一思想,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首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当前全市法院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今年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其次,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实现科学发展、争先进位的根本要求。要以公正、高效、廉洁的工作,在全市“三年决战工业2000亿”、“决战城建200亿”大局中有更加的作为,在全省法院系统中争得应有的地位。再次,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两级法院全体干警的责任和义务。

  陈坚要求,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从严治院”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队伍建设的意见》,紧密联系实际,着力加强和推进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在五个方面“从严”。一是在思想教育上从严,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要每月要开展一次学习教育活动,注重提高教育的针对性,采取到监狱、到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由在押犯现身说法,结合身边典型案例开展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增强宗旨意识、职业意识。二是在管理责任上从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根据各自分工,积极主动地抓好班子和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增强对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与监督的责任性,重点要加强对人的管理,对钱的管理,对案件的管理和行政责任的落实。三是在奖惩措施上从严,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好竞争激励机制的作用,使真正用心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能够获得应有的待遇和地位。另一方面,要有效发挥惩治预防机制的作用,抓住队伍作风纪律上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和突出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给予必要的处理。四是在监督检查上从严,创新和落实好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按照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要求,对审判执行中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估、拍卖等重点环节和基建、财务、人事等重点岗位强化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完善督导工作制度,健全廉政监察员制度,完善信访举报分析制度,积极开展“零投诉”活动,切实规范司法行为。要充分发挥外部监督机制的作用,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与当地党委、纪委、政法委的工作沟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院法律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五是在组织措施上从严,管好干部、用好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干部的考察、选拔、使用工作,注意以德为先,把勤政廉洁作为评价一名干部的重要指标,在提拔使用、推荐先进之前要认真进行考察,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防止用人失察。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加强队伍的锻炼。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法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关心、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深入推进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

  会上,王永宏就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作了工作报告,对全市法院2009年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行了简要回顾,对2010年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上级精神,从部署上推动科学发展。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市法院及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迅速组织传达学习,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切实把上级精神转化为广大干警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要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从制度上确保反腐倡廉实效。要改革完善重点领域预防腐败的制度,抓住审判、执行、重大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积极构筑以加强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增强预防腐败的实效。要积极推进加强教育和监督的制度建设,坚持廉政教育的日常化和规范化,坚持科学、严密、有效的管理,努力从源头上构建“不能为”的防范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三是要切实强化监督职能,从源头上筑牢防腐屏障。要切实加强对法院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审判、执行等重点岗位的监督,深入开展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充分调动廉政监察员和司法监督员的作用与积极性,强化监督力量。四是要严格落实廉政责任,从作风上提升司法形象。今年市中院将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和完善《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加强对全市法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五是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从治本上纯洁法院队伍。要以查处违反“五个严禁”规定行为为重点,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对已查实的案件,严格按照《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严肃惩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纯洁法官队伍。六是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从提高执行力上推动制度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努力提高组织协调能力、查办案件能力和实施有效监督的能力,全面提升业务素质,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会上,陈坚与各基层法院院长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来源:九江法院网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