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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全力做好今年各项工作
作者:张先明  发布时间:2010-02-20 10:01:04 打印 字号: | |
  2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执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各地实际,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

  在会上,各分会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主管执行工作的负责人分别汇报了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情况。在听取汇报后,江必新指出,《意见》颁布实施以来,各高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实际逐项落实十项制度建设要求,尤其是在建立执行指挥中心、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合理配置执行权、执行信访等制度方面,都已经出台规定或做出安排,进入实施阶段,同时其他各项制度也都在加紧调研、部署和试点中。

  为进一步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江必新提出各高院要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优化执行权配置,统一设置内设机构,归口管理执行案件,强化执行考评,配齐配强执行人员,形成立、审、执有机配合格局,健全执行信访体制,进一步完善执行监督制约机制。

  江必新强调,今年的执行工作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要深入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巩固集中清积活动成果,总的目标是彻底走出过去那种“清了又积,积了又清”的怪圈;要切实采取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普遍实行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建立规避执行反制机制、规范委托执行等十项措施,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案件执行标的的实际到位率;要加快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步伐,尽快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在执行权配置、执行工作流程、执行手段和措施的应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等九个方面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要以改进作风和消除执行工作中的腐败现象为重点,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要全面构建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尽快形成全社会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