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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县法院再获全市优秀法院
作者:许秉国  发布时间:2010-01-18 19:55:55 打印 字号: | |
星子县法院院长梅秀文(中)上台领奖
  星子法院网讯 1月15日,在九江中院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星子县人民法院再次喜获2009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这是该院继2008年以来连续第二年获此殊荣,再次彰显了该院在服务党的工作大局和司法为民领域作出的突出贡献。

  2009年,该院在县委、县人大和市中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新举措,大力推进审判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该院以全市法院最高分晋升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荣获九江市十佳维权先进集体、全县“红歌大家唱”歌咏比赛“一等奖”,群众体育活动被推荐为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被推荐为全省先进。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292件(含旧存),同比上升21.93%,其中诉讼案件884件,执行案件408件。审(执)结1263件,审(执)结率97.74%。

  该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将以此荣誉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党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星子县由景区景点建设向旅游城市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宋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