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法院网讯 1月1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年决战工业2000亿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保障和服务工业发展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九江中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八条措施,切实提高保障服务能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成立司法保障服务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涉工业发展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关心企业建设,服务工业发展”的职责,更好地发挥法院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职能作用。
二是整合审判资源,切实提高服务质效。专门成立涉工业案件合议庭,对与加快工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企业起诉的一般民、商事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实行当天审查、当天立案。对有特殊困难的企业起诉的案件,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缓交诉讼费。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厂矿活动,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有关涉法问题,努力为大项目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园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依法审理企业相关案件,切实保障企业发展。积极支持和配合国有企业改制,慎重审理企业改制、破产、租赁、资产重组案件,积极搭建协作平台,采取最便捷的资产处置方式处置好政策性破产企业的资产,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提升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在审理企业债务纠纷案件时,对确已无法正常经营的企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企业资产进一步流失;对资金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用财产保全措施,尽量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对涉及多个企业的案件,力求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尽最大可能促成债权人与债务人和解,维护企业发展稳定。
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企业债权案件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大有财产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媒体曝光、限制融资置产、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打造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
五是加大招商引资保护力度,切实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严厉打击合同诈骗、偷税漏税、职务侵占、商业贿赂、侵吞国有资产,以及哄抢、盗窃、破坏或者故意毁坏企业生产资料、电力、通讯设施、铁路运输设施等各种经济犯罪活动,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力度,保护企业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自主创新环境。依法审理好征地、拆迁等行政诉讼案件。在办案中平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坚决遏止地方保护、地区封锁、部门行业垄断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行为。
六是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效能。搞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积极探索网上起诉等灵活多样的立案方式,落实诉讼权利、诉讼风险告知制度,方便企业诉讼。认真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依法引导有理访、控制无理访、制裁违法访。对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利益的案件,优先审理和执行,依法及时维护困难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为企业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七是强化争先进位意识,切实增强队伍司法能动性。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营造为企业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的良好氛围。
八是强化廉洁意识,切实保证廉洁公正司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以及我市党务政务行为规范,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切实维护司法工作的纯洁性和公信度,努力构建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