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网 在12月29日召开的江西全省中院院长会议上,笔者获悉,2009年全省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取得了新的进步。
强化大局意识,积极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全省各级法院按照省委的部署,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障国企改革、支持共青城发展、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等方面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改革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了工作意见,指导全省法院依法审判,慎用强制措施,保障了企业发展,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的发展。
依法执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运用和谐司法方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9509件,办结187180件,同比分别上升6.85%和13.22%。
落实司法为民,切实弘扬司法的人民性。全省各级法院注重司法与民意之间的沟通,通过开通“院长信箱”、召开新闻发布会、增选人民陪审员等方式,丰富民意沟通表达方式,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能,在试点的基础上,省法院进一步完善了对中级法院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调整了考核指标,细化了考核程序,并已全面组织实施,努力实现以科学的政绩观落实科学的发展观。
有效进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效率。通过开展全省法院案件质量效率评估、案件检查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案例指导制度,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统一毒品犯罪、职务犯罪、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涉国企改革等案件的执法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同时,强化了对法院机关内部的监督管理,通过实施省法院机关司法绩效考评、兼职监察员制度、规范司法政务和事务管理等方式,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夯实基层基础,协调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做好优秀法律人才的招录工作,缓解了部分基层法院法官青黄不接现象;规范法庭管理,充实法庭力量,加强法庭建设,推进了人民法庭达标工作;着力做好人民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工作,努力提高经费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