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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婚姻家庭法律实务研讨会开幕
作者: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吴爱民  发布时间:2009-08-14 19:35:01 打印 字号: | |
  江西法院网讯 8月14日,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主办、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婚姻家庭法律实务研讨会在江西省赣州市开幕。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杨大文、巫昌祯和江西省法学会负责人、赣州市委领导等到会祝贺。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主持开幕式并作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程新文在会上介绍了当前婚姻法家庭案件审判情况及其新情况、新问题。

  来自全国各大专院校、教学科研单位、人大、法院等部门的专家、学者120余人参加了研讨。

  刘?强调,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发挥好婚姻家庭法在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当中的重要的作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妥善处理婚姻家庭关系,最大限度的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的促进和谐因素。婚姻家庭法学研究应当把握时代精神,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努力把婚姻家庭法学研究提升到更高的水平。要深入研究婚姻家庭法学领域和法律实践中带有前瞻性的战略问题。为健全完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献计献策,为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服务,为我国法制建设提供智力的支持。

  刘?强调,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调整婚姻家庭的法律制度能够深入人心,要发挥研究会联系实践最为紧密的优势,更加重视研究成果的运行和转化,更好的实现研究成果的理论价值和现实价值,促进法学研究出精品,进一步推进婚姻家庭法学的繁荣和发展,为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夏吟兰充分肯定江西婚姻法学研究工作,对江西审判实践为婚姻家庭法学理论研究提供的支持表示感谢。

  据了解,江西法院注重涉婚姻家庭案件的审判,加大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的调研力度,全省法官撰写了大量涉婚姻案件审判的调研文章。实现了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西高院副院长郭兵和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玉元出席会议。全省部分民事审判法官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宋 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