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冬暖,清风徐来。从今天(25日)起,来自全国三级法院的200多名廉政监察员齐聚一堂,他们将接受为期4天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据悉,这是自今年2月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制度建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针对全国法院廉政监察员集中开展业务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庭室负责人及有关省市资深纪检监察干部将为廉政监察员授课。
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此次培训,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和廉政监察员队伍自身素质的重要举措。
廉政监察员是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的廉政监督哨。目前,全国大多数高、中级法院都已配备了廉政监察员,基层法院也在积极筹备设立之中。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是人民法院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对人民法院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纪律作风状况日常监督的制度创新,是法院反腐倡廉建设认识的深化,是对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特点的把握。
廉政监察员是强化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力量,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主要有以下职责: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分析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形势,组织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了解掌握本部门人员思想动态,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洁司法教育;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本部门的廉政制度;协助本院监察部门受理人民群众对所在部门及其人员纪律作风问题的举报;向所在部门人员提供廉政指导和廉政咨询,对所在部门人员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完成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本院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海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为璐,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看望了参加培训的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