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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是坚持人民性的最好体现
作者: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发布时间:2009-11-04 18:25:28 打印 字号: | |
  王胜俊院长提出,坚持“人民法院人民性”,不是一句单纯的政治口号,不是空洞的说教,而是要求全国法院广大法官从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出发,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出发,从审判工作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进和完善人民法院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正是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人民性的最好体现。

  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是人民法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当前,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已经成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的重要内容。完成好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人民法院必须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立案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前沿阵地,发挥着其他审判工作难以替代的功能作用,影响着审判工作发展全局。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既是人民法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与时俱进,更好地完成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奋斗目标的客观要求,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权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保障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立案信访窗口”承载的案件受理、纠纷调处、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各级人民法院只有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以前瞻的思维谋划“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只有按照组织健全、政策倾斜、保障有力的要求,以超常的力度抓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才能为完成好社会转型期人民法院的审判任务创造有利条件。

  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是实现“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客观要求。人民法院的人民性,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为民司法,深入体察民情,增进群众感情,全力保障民生。随着社会文明进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增长。“立案信访窗口”直接面对人民群众,能够直接感受到人民群众需要什么,希望什么;人民法院工作应当加强什么,改进什么。

  能否将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信号,这是一个关系到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是一个能否坚持人民法院人民性不动摇的政治问题。目前,各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数量和水平,但距离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仍有很大的差距。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看到工作现状与群众需求之间的反差,通过“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大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真正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

  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是树立人民法院新形象的客观要求。“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直接影响着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几十年来,人民法院多方面工作和建设有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却相对滞后。这种状况与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不相称,与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要求不相符,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不适应,必须尽快加以改变。随着各类案件数量逐年攀升,涉诉信访任务加重,“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已经成为关系法院工作全局的一件大事,必须刻不容缓,切实抓紧抓好。

  来源: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宋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