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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的信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胜俊
  发布时间:2009-11-04 18:23:37 打印 字号: | |
  (2009年11月3日)

  金风送爽,玉兰飘香。值此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经验交流会议在上海隆重召开之际,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地祝贺,向长期奋战在立案信访第一线的广大干警表示诚挚地慰问!

  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人民司法源自人民,为了人民,必须让人民群众满意。“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讼需求、开展诉讼活动、寻求司法公正的重要场所,是人民法院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法院坚持“人民性”、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大力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对于增强新时期人民法官“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使人民司法更加贴近民众、服务民众、赢得民众,更好地展现人民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发挥维护政治稳定、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社会和谐等职能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改进和加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各级人民法院党组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促,将其作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以超常的决心和力度,抓好落实,力争用一到两年时间,把场所建设成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文明窗口,展现当代中国司法文明形象。“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真正体现“为民、便民、利民”司法原则。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公开流程、简化手续、缩减环节,加强风险提示、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立案及庭审调解等工作,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便利群众诉讼。大力加强设施建设,完善功能建设,重视软件建设,继续推进网络化建设,带动审判质效提高。不断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规范接待秩序,规范法官言行,规范办事程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进一步强化干部轮岗和岗位锻炼,鼓励年轻法官到立案信访岗位“摸爬滚打”,到处置信访案件和群体事件的第一线接受考验,到环境艰苦、矛盾集中、困难突出的部门,熟悉国情、磨练意志、改进作风、增长才干。

  感谢上海市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会议的支持,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来源: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宋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