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日)
同志们:
从少年法庭创立至今,我国少年审判事业已经走过了25个不平凡的春秋。25年来,广大法律工作者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值此全国法院少年法庭成立25周年纪念大会召开之际,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和法学研究工作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向所有关心和支持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部门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5年来,少年法庭栉风沐雨,不懈前行,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5年来,少年法庭在改革中谋发展,在探索中谋完善。始终坚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基本方针,教育、挽救了大批失足未成年人,为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25年来,少年法庭的法官们,甘于奉献,勤勉为民,以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为大局,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动力,不辞辛苦,默默奉献,廉洁自律,公正司法,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倾注了极大的爱心、耐心、诚心和工作热情。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审判制度和相关立法工作,积累了成功经验。少年法庭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绩,得到了党和国家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司法育人的丰碑,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亮点。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之路,这是我国政治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要求。
少年法庭的一切改革、发展,少年法庭的各项审判工作,都必须遵循这一根本方针不动摇。坚持少年法庭的科学发展,坚持少年法庭的特色制度建设,坚持少年法庭25年来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坚持少年法庭审判的优良传统,这是少年法庭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时刻把握少年法庭工作的大局及改革发展的大方向,保证少年法庭审判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
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少年法庭是改革创新的产物,少年法庭25年来的发展,始终伴随着一系列的改革创新。在一定意义上而言,改革创新赋予了少年法庭生命,是少年法庭不断发展壮大的不竭动力。25年来所取得的许多成功经验,建立起来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无不是勇于改革创新的成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是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的一项具有重大社会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改革举措。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少年法庭的同志们,必须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以敢为人先的精神,努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和少年审判制度。改革创新既要立足于推动少年审判工作,又要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既要注重现实需要,也要关顾未来发展;既要善于借鉴,更要立足国情。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做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和少年审判制度的改革创新者。
“少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和保护工作,颁布并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少年法庭的诞生,正是人民法院切实履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政治责任,满足人民群众高度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社会要求,顺应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的客观需要的重要举措。当前,少年法庭工作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这一宏伟目标,实现发展的任务还很艰巨,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同志们,少年法庭走过了25年的光辉历程,为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竖起了一面亮丽的旗帜。我相信,少年法庭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一定能够继续抓住机遇,勇于改革,科学发展,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贯彻好“坚持、完善、改革、发展”的方针,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充分发挥出审判职能作用,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