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一行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在陕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座谈会。苏泽林首先向代表、委员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赵喜林、刘会莲、史贵禄、谭永华、安东、黄河,全国政协委员董协良等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和“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高度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令人欣慰。代表委员们建议: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案件时,要本着有利于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工作出发,特别在执行方面,防止超标查封、冻结,防止地方保护主义,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我国,经济越发达,案件就越多,加之人情、社会关系复杂,法官也很为难,在审判工作中难免办“人情案”,因为,他们在当地人很熟。
因此,基层人民法庭的法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交流,要形成一种制度,这样才能使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人民法院高大形象才能在老百姓心目中树立起来。法官要经常深入企业,帮助、指导企业签订合同,避免纠纷发生,从源头抓起,将企业的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苏泽林在听取代表委员们意见后表示,我受王胜俊院长委托,代表最高法院党组来到陕西听取代表、委员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和建议。王胜俊院长非常重视代表、委员的意见。听了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后,我很受教育、深受启发,代表、委员实事求是地提出了20多条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司法建设、队伍建设、工作效率等方面。我们将对各位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整理,向院党组汇报,加以消化吸收。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更新法官思想理念、提高法官素质与能力、保持司法廉洁上下工夫,法官关键要有一个高尚的品德,才能办好案,案件质量才能逐步提高。人民法院要落实阳光司法,增强审判透明度,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切实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不辜负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反馈,这样最高法院才能够了解代表、委员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了解社情民意,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找准着力点,努力服务科学发展,在增强队伍素质、司法为民、科学管理、科技强院上狠下工夫,切实做到公正、严谨、文明办案,努力化解矛盾,真正让人民群众亲近、依靠、相信司法。
来源: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