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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切实抓紧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作者:陈永辉  发布时间:2009-10-16 11:30:50 打印 字号: | |
  10月1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强调,要进一步抓紧抓好今年第四季度的刑事审判工作,确保案件质量,确保审判效率,确保裁判效果,确保“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得以更有力地贯彻。越是面临年底结案的压力,越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

  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目的和任务就是贯彻王胜俊院长有关重要指示,对全国法院第四季度刑事审判工作提出部署和要求。

  张军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以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指导工作实践,这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成效,最终要靠执法办案的成果来体现。具体到刑事审判工作而言,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关键在于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准确理解好、切实执行好党和国家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利益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和良好服务。

  张军强调,要切实履行审级职责,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必须始终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在任何时候,一点都不能放松,一点都不能含糊,一点都不能降低标准。特别是中、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必须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共同把好死刑案件审判、复核的事实关、证据关,真正做到确保案件质量万无一失。

  张军强调,要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是要在“相济”上下工夫,特别是要努力做到“宽以济严”、“严以济宽”,全面发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功效和威力。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具备更强的司法能力,善于通过有说服力的裁判说理、讲求策略的工作方法,争取共识,引导舆论,赢得民心。

  张军指出,切实贯彻党和国家的死刑政策,必须着力做好附带民事调解等化解矛盾工作。这是为政策贯彻创造条件、保障案件裁判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实现积极的案结事了目标的关键。化解矛盾工作往往很困难,需要付出很大努力,但这正是我们的职责和使命所在,正是检验我们智慧和能力的方面。作为人民法官,我们应当知难而进、迎难而上,通过负责、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且,实践证明,只要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得力,策略方法得当,也完全可以做好此项工作。

  张军强调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抓紧抓好第四季度刑事审判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但特别要注意,越是面临年底结案的压力,越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必须绝对防止为了提高效率而忽视质量。上级法院要进一步承担和发挥好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对于改判案件较多的法院,要加强分类指导,注重从源头、从一审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政策适用的尺度,争取裁判更好的法律与社会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南英主持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尔梅出席会议。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