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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峥嵘岁月 展时代风采
——最高人民法院离退休干部局老照片展览掠影
  发布时间:2009-10-10 11:06:01 打印 字号: | |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最高人民法院建院六十周年,回顾六十年来人民法院走过的历程,展示新中国法官与共和国同呼吸共命运的经历,最高人民法院离退休干部局举办了以“忆峥嵘岁月、展时代风采”为主题的老照片展览。

  展览分五个部分,分别为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关心人民法院工作;从办公条件改善看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发展;见证历史的重大审判;与共和国同呼吸共命运;改革开放,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些老照片有的记录了毛泽东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全国法院代表的难忘场景,有的记录了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精彩瞬间,有的记录了改革开放给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带来的巨大变化。每一张照片都从不同侧面展现了人民法院发展的历史,每一张照片的背后都有一段令人难忘的故事。

  这些珍贵的老照片是中国革命和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发展的真实记录,也反映出离退休老同志对党和人民的无限热爱和对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的无限深情。限于版面篇幅,本版选登部分展览照片,以飨读者。

  (展览老照片均由最高人民法院离退休干部局提供)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地址的变迁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在华北人民法院基础上组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195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定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建院初期定址位于司法部街72号(原清王朝大理院旧址,现人民大会堂所在地),1959年迁至西城月坛北小街4号,1961年迁至东交民巷37号,1971年迁至东交民巷27号,即现址。此院原为俄国驻华使馆,年久失修,设施陈陋,不敷公用。1984年建成审判办公大楼(西楼),1994年建成大法庭(中楼)。从2002年5月开始,在大法庭东侧扩建审判办公大楼(东楼),对西楼和中楼进行改造,西、中、东三楼连成一体。

1.  1956年,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开庭审判武部六藏等28名日本战犯,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出庭作证

(高洁提供)

2.  1980—1981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特别法庭(资料照片) 

3.  1949年在司法部街72号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大门前留影

(周丽川提供) 

4.  1959—1961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所在地月坛北小街4号(现址正面图)(宋长富摄) 

5.  1985年在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办公楼(原俄国使馆)前合影(岳齐德提供) 

6.  1986年在东交民巷27号新办公楼前留影纪念(徐沛然提供) 

7.  1956年在司法部街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办公楼前合影(赵玉兰提供) 

8.  1961—1971年东交民巷37号最高人民法院办公所在地 (现址正面图)

(宋长富摄) 

9.  现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宋长富摄)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