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9月27日上午,受害人家属查某热泪盈眶地从民一庭法官手中领取了120000元先予执行款,这就星子县人民法院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中出现的又一例证。
今年8月28日,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逃犯的殷某从浙江省温州市驾车回星子县,在公安机关对其实施抓捕行动时驾车逃跑,将星子县苏家??乡香山村村查某撞倒,后查某因抢救无效死亡。9月17日,因追偿赔偿款无果,受害人查某的近亲属将肇事车辆的保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公司也列为被告向星子县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
民一庭对该案高度重视,向受害人近亲属实施了司法救助,缓交了一切诉讼费用。9月22日下午,由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宋剑波带队前往浙江省温州瑞安市进行先予执行。因执行数额较大,被告保险公司对该次先予执行有对抗情绪,经过法官近三小时的法律宣传和做思想工作,在请示上级公司后,保险公司主动将该120000元划到了法院帐上。于是出现了前文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