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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号召向“十佳法官”学习掀起争先创优热潮
作者:吴爱民  发布时间:2009-09-27 08:13:21 打印 字号: | |
江西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建新宣读《表彰决定》
  江西法院网讯 9月23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天平颂》文艺汇演中,宣读该院的《表彰决定》,授予吴庆欢等10名法官“江西省首届‘十佳法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向“十佳法官”学习。

  《决定》指出,江西省首届“十佳法官”是全省法院干警的优秀代表。他们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过硬的业务素质、优良的工作作风、高尚的职业道德。他们爱岗敬业,长期默默奋战在审判工作第一线,公正司法,清正廉洁,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们一心为民,辨法析理,定纷止争,以高超的审判艺术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优质高效地审理了大量案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捍卫了法律尊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他们是老百姓“可亲、可敬、可信”的平民法官,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丰富内涵。他们的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风范。

  《决定》号召,全省法院要迅速开展学习“十佳法官”活动,作为“人民法官为人”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掀起争先创优的热潮。全省法院干警要以“十佳法官”为榜样,忠诚于人民司法事业,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严格要求,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江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