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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法院院领导带头办案提高案件质量
作者:宋 澄  发布时间:2009-09-11 11:08:59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9月11日上午8时30分,伴随着一声清脆庄严的法棰声,被告人李根抢劫、劫持汽车、拐卖儿童一案在星子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正式开庭审理。星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梅秀文担任审判长主审该案。据了解,这是该院自新刑法颁布实施以来审理的首例拐卖儿童案件。

  自2008年4月最高法院、江西省高院下发《关于完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见》通知文件以来,星子县法院切实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督查指导,院长、副院长每年分别办理案件数不少于3件。院领导坚持亲自主审案件,有力的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水平,提高了案件质量。据统计,截至目前,该院院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4件,副院长参加合议庭或主审案件30件,庭长、副庭长审理案件占受案总数的75%以上。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