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 8月28日,骄阳似火,热浪袭人。星子县人民法院蛟塘法庭将法庭法官们搬至100公里以外的沙湖山湿地保护管理处,将法台换成圆桌,变开庭为座谈,在沙湖山管理处领导,综治办领导,以及当地村支书的联运配合下,经过整整一天的时间,成功调解一起亲兄弟之间的损害赔偿案件,及时化解了一场一触即发的骨肉相残事件。在调解现场,被告哥哥陶焱平当场一次性赔付原告弟弟陶建平医疗费1300元,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6月,兄弟俩因相邻农田放水发生纠纷,哥哥陶焱平打伤弟弟陶建平致其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甲级。事发后,经沙湖山管理处和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效,派出所对哥哥陶焱平处以5天的治安拘留,因对赔偿问题调解不成,弟弟陶建平遂将亲哥哥告上法庭。
蛟塘法庭受案后,承办法官及时向村委会和派出所了解案情,分别找来双方亲属做好外围工作。当得知兄弟俩积怨较深,并准备再次相打时,办案人员决定暂不送达法律文书和进行开庭,及时启动“三调联动”机制,以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通过沟通,取得当地村委会和沙湖山管理下的支持后,分管院长携同办案人员于8月28日前往当事人住地进行现场调解。经过办案法官和其他调解人员的真情调解和耐心劝说,在院长冒着酷热、放弃午休亲自调解的作风感召下,双方终于取得情感上的认同,兄弟俩打开心结,诉说心中积压多年的委屈和不满,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款当场给付。调解结案后,同住一村,多年不相往来的亲兄弟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当场作出检讨,表示今后一定通过实际行动消除多年的隔阂,逐渐弥合亲情的裂痕。
该案是星子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积极引入三调联动机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又一次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