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信来自人民的信任
“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始终坚持司法的人民性,是社会主义司法永远不变的选择。”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对司法的人民性问题有着深入的思考。今年2月,记者到云南采访,云南省高院推动建立的涉诉特困人员救助长效机制给记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一举措是司法人民性的实践,既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利,解决了部分涉诉特困人员的基本生存问题,也维护了生效裁判的权威及党和政府的威信。这一举措在云南的实施,正是许前飞极力推动的结果。
许前飞认为,司法人民性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以民有、民治、民享为核心内容,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我国司法领域的直接体现,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核心理念在司法领域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
他说:“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司法就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司法的公信力、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权威的认同与否、对司法的感受和接受程度,是判断一个司法制度优劣的重要价值标准。司法公信力不高,必然影响司法的权威性。”
“权威并不是自封的,是建立在人民的认可、拥护和支持基础之上。”他说,云南省元阳县小新街法庭庭长代成平,工作中创造了两个100%——调解率100%,履行率100%。这就是老百姓对司法的认同,这就是司法的权威和公信。他说:“要重建司法公信,必须更加强调司法的人民性,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去执法。”
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人民法官为人民,直接而响亮地回答了权自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如何司法这一系列根本问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勇认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提法虽然朴实,似乎是老生常谈的提法,事实上有着丰富的内涵,它明确了司法公正的根本标准,是破解司法难题的智慧和力量源泉。
高勇说:“司法权威从何而来?是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一位位法官的勤勉工作,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公正,切身体验人民法官都是为人民着想,一点一滴地积累起来的。”
“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高勇说:“很多事靠少数人坐在屋子里冥思苦想,往往一筹莫展;而迈开双脚到群众中去求教问计,就会豁然开朗。当前我们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的诸多难题,都需要我们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来加以解决。”
“当事人为何对法院和法官不信任、不满意?”这是高勇履新以来在调研中特别关注的问题。他发现一些信访案件中,真正的错案比例很小,大部分是由于法官责任心不强产生的瑕疵案件。法官的感情态度、行为举止以及审判作风等一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往往直接影响了当事人对法院的整体评价。
高勇强调,要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端正司法理念,牢树为民意识。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工作不热情、庭审不规范、说理不充分、举止不文明、纪律不严格、办事不认真等问题,努力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用心、悉心、耐心、精心
王胜俊院长在8月10日的开班讲话中强调指出:坚持司法的人民性,必须努力做到“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认为:“坚持司法的人民性是解决人民法院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当前审判执行中存在的司法不公、行为不廉、作风不实、服务大局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归根结底是少数法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浓,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不深,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目前,江西法院针对一些干警群众观念淡薄的现象,正在开展为期半年的“法院干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要求广大法院干警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达到深入基层化解矛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力推进社会和谐的效果。
张忠厚介绍了江西法院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司法的人民性,高度关注民生,切实排解民忧的做法:建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机制,为涉及民生的纠纷案件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加大执行力度,千方百计提高执行兑现率;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逐步拓宽救助领域,扩大救助范围;努力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
张忠厚表示:“我们倡导用群众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的语言,用群众便于接受的方式来处理实际问题,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他说,为切实推进司法大众化,江西法院创建了司法协理工作机制,在各个乡镇、村、社区聘任司法协理员,法院指导协理员参与调处纠纷、信访维稳、法律宣传、指导群众诉讼等工作。目前看来,这一机制已收到“党委支持、群众欢迎、社会认可、法院受益”的多赢效果。
“法乃公器,民为邦本”
“法乃公器,民为邦本”,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认为,即使是西方法学,都无不承认法律的道德因素与人性基础。自上世纪70年代持续至今的在世界范围内掀起的便利公民、使诉讼朝向低廉有效的“接近正义”运动,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尊重当事人主体性地位的理念。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强调以人为本,加强群众工作更是人民司法的光荣传统。
齐奇说,浙江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抓好“民本司法”等八项司法,务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体现民意,符合民情,实现民愿。浙江全省法院已基本建立了集受理起诉、接受咨询、指导诉讼和收、结、退诉讼费等功能于一体的规范化立案接待大厅。去年对2700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365.88万元,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2764.84万元;去年执行与民生直接相关的劳动报酬、赡养、扶养、抚育等案件的标的到位率达82.25%。
齐奇说:“人民群众不断要求公正,还要求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他说,浙江法院按照公开审判的要求,抓好“阳光司法”。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办案纪律公开等制度。在申诉复查、减刑假释、国家赔偿等案件处理中积极推行公开听证制度。去年,全省法院开展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百日旁听百案”活动,效果很好。
“实践证明,只有把司法权的内外运行尽可能地置于阳光之下,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背离司法公正的潜规则生存滋长。”齐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