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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就组织收看《苍天》发出通知
结合工作实际交流观后感 提高司法为民意识和能力
作者:安克明 刘海杰  发布时间:2009-08-08 08:08:5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教育广大干警不断提高司法为民意识和司法工作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8月6日发出《关于组织收看电视连续剧〈苍天〉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把组织收看电视连续剧《苍天》作为当前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部署,抓好落实。

  据了解,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和最高人民法院建院60周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人民法院报社和中央电视台新影制作中心等单位联合摄制了革命历史题材作品28集电视连续剧《苍天》。该剧根据陕甘宁边区政府专员、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马锡五同志的事迹编剧拍摄。该剧将于本月10日晚20点49分在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隆重播出。

  《通知》指出,认真组织收看电视连续剧《苍天》,对进一步激励广大干警继承和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切实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要结合该剧组织多种形式的座谈会、讨论会,引导广大干警联系工作实际交流观后感和学习心得。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政治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