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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厚:把握“司法的人民性” 推动主题实践活动
作者:欧阳军  发布时间:2009-07-31 15:45:26 打印 字号: | |
  江西法院网讯 7月28日,江西高院党组中心组召开2009年第3次理论学习会,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学习研讨“司法的人民性”,进一步部署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江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等院领导及部分部门负责人畅谈了学习心得体会,江西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兵主持学习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

  在学习会上,中心组重点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和在江西法院、宁夏法院调研时三个讲话的主要精神。一致认为,“司法的人民性”是“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核心,要通过深入研讨,研究措施,重抓落实,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推向高潮。

  张忠厚在会上指出,“司法的人民性”问题,是王胜俊院长在江西调研时提出的,江西各级法院应当率先把“司法的人民性”问题学好、学透、学精。7月27日我们召开了“司法的人民性”研讨会,今天党组中心组又专门安排理论学习会,继续学习研讨“司法的人民性问题”,目的就是一个,就是认真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在江西法院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通过对“司法的人民性”的研讨,深刻认识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背景、目的和重要意义;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端正工作指导思想,不断增强对“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做到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都要切实体现“司法的人民性”。张忠厚院长对全省法院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提出三个方面要求。

  一要深刻认识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首先,要深刻认识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上至上”指导思想最集中的体现。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是党性、人民性、法律性的高度统一,“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就是贯彻落实“三上至上”指导思想最有效的实践载体,“司法的人民性”正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本质属性。我们就是要通过对“司法的人民性”的学习研讨,把司法指导思想的党性、人民性、法律性高度统一起来,用正确的思想统领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司法为民等各项工作。其次,要深入理解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在当前新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法院面临着许多具体困难和问题,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对司法公正廉洁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法院经受的考验越来越严峻。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如何解决好老百姓的司法需求,如何促进人民法院的健康发展,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落实好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公正、高效地审判案件,不断提高司法工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满意度和公信力。第三,法院队伍的现状也要求通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来解决。我们要通过扎实开展这项活动,解决少数法官工作指导思想不端正、司法观念不正确、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作风不亲民等各种问题。第四,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澄清少数法官模糊思想认识的需要。近几年来,少数法官司法观念、法治理念不正确,盲目追求西方国家的法治思想,这将严重影响我们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在这个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十分及时,确有必要,我们要通过开展这次主题实践活动,用“三个至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端正少数法官的司法观念,统一法院队伍的指导思想。

  二是切实掌握“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要解决的问题。王胜俊院长在江西法院调研时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司法的人民性”问题的三个重要内容,即“为什么说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人民法院的工作如何体现人民性”、“如何保障人民法院工作体现人民性”,是当前全省广大法官和干部必须回答和解决的重大问题。通过7月27日关于“司法的人民性”研讨,我们在理论上进行了深刻的论证,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实践措施,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深刻理解了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之后,基本上达到了研讨会的主要目标,下一步更重要的是在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维护人民权利方面体现人民性,做到公正高效地司法、围绕大局司法、方便快速司法、民主参与司法、党委领导司法,确保人民法院工作体现人民性。

  三是贯彻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一是要按照王胜俊院长在全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关于“抓住一个载体,深化六个建设”的总体要求,即抓住“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这个载体,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推向新的高潮,按照全省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扎实推进。二是按照省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2009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推进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三是要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同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机关效能作风年等各项活动密切结合起来,突出每个活动的重点。通过开展各项活动,一方面要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五种能力”,从而达到案结事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目的;另一方面要提高法院队伍素质、提高法院工作效能、保证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来源:江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