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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公正的,感谢法院为我主持了公道”
作者:汪建勋  发布时间:2009-07-30 15:56:14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法律是公正的,感谢法院为我主持了公道”。收到星子法院蛟塘法庭法官送来的2188元的执行款时,在田间劳作的龚某紧握住蛟塘法庭庭长吴水林的双手,激动地说。至此,一场历时一年、经过一审、二审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圆满执结。

  2008年4月24日下午14时许,原告何某与丈夫龚某在家附近卖长石,因当地村委会要统购统销,要求夫妻俩将长石卖给他们,夫妻俩不允,纠纷遂起。被告欧阳某用锄头将原告左手致伤,经鉴定为轻微伤乙级。后在原告所在的镇村两级干部的主持下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也按协议支付了赔偿款。2008年7月21日,原告以赔偿金额太少为由向星子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赔偿额。经过星子县和九江市两级法院审理,二审判决被告再赔偿原告2188元。之后,原告于6月11日提出执行申请,蛟塘法庭在镇干部的协助下,将赔偿款全额执行到位。蛟塘法庭办案人员考虑到原告到县城来去不便,遂将执行款送到原告手中,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感人的一幕。
责任编辑:宋 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