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记者从全省司法协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获悉,我省将在全省推广司法协理工作机制,让司法协理员参与司法、协助司法、监督司法,走司法大众化之路。有了司法协理员的帮助,有些案件当事人不出村就能打完官司。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出席会议并讲话。
我省司法协理员工作机制2003年发端于婺源县法院的赋春法庭。为了解决辖区地域广、案多人少等问题,该法庭在各乡镇聘请乡镇、村组干部担任司法信息员,协助法庭送达诉讼文书、寻找案件当事人,为村民联系立案、协助调解案件等。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和提高,司法协理工作机制做法成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为此,我省将司法协理这一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在全省推广,各地将积极选聘司法协理员。司法协理员的选任将按照基层组织推荐、本人自愿、群众认可的原则,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员、综治特派员、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及当地有威望的人士中选任。由基层人民法院统一聘任,并报上一级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