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联合推出的2009年6月法制焦点回顾内容如下(以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惩治生产销售假劣药犯罪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明确了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的一些疑难问题。
网络评论: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又一个重要举措。《解释》的公布施行,将对有力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发挥重要的作用,并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犯罪分子产生极大的威慑,从而进一步净化药品市场。
我国将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
司法部日前决定,自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在全国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以达到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和改善民生力度,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目的。这十项措施包括: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做好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方便群众异地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建立受援人联系告知制度;选择有利于受援人的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主动接受受援人和社会监督。
网络评论: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经过1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去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万余件,受援人达67万余人。但长期以来,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制约着法律援助服务水平的提高。通过这次活动,可以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让困难群众方便快捷地申请、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哈尔滨警察故意伤害案一审宣判
6月12日,受社会广泛关注的齐新、刘力男、杨森故意伤害案,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后,于当日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齐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刘力男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二人共同赔偿被害人林松岭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334534元。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杨森有期徒刑三年,赔偿受害人李鑫宇、王金刚的经济损失人民币37245.11元。
网络评论:此案一审宣判后,在法院量刑重与不重这个问题上,网友争论颇为激烈。因为在这次事件中,打人者的警察身份被舆论无形放大了。有人认为,打死人当然要负法律责任,但只能负其该负的责任。不能因为其警察的身份减轻其罪责,同样不能迫于舆论压力而导致“从严处理”甚至加重对这6名警察的处罚,从而引发另一起舆论杀人事件。
邓玉娇一审被判免予刑事处罚
6月16日电,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对邓玉娇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
网络评论:备受关注的邓玉娇案算是尘埃落定,然而此案曾引发的网络舆论风暴和公共危机事件仍历历在目。这一事件对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和公信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对相关事件及时、准确、全面披露信息,对于满足公众知情权、有效引导舆论、澄清事实,防止网络舆论演化成现实中的恶性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谷歌中国”涉黄被处罚
有关部门6月18日下午宣布对“谷歌中国”网站进行处罚,暂停该网站境外网页搜索业务和联想词搜索业务,并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清理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谷歌中国”网站负责人就此事向公众道歉,表示将严格按照政府执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网络评论:谷歌中国公开道歉,暂停境外网页搜索业务和联想词搜索业务。然而,我们除了对这些涉黄网站曝光,要求他们整改之余,更要思考我们的执法是不是具有震慑性,是不是打到了那些知法犯法者的七寸之上。否则,因其商人的逐利本性,谷歌中国还是会陷入色情的泥沼不能自拔。
检察机关启用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
6月22日,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部分省级检察院正式投入使用,其余省份将在年内陆续开通。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6月22日起正式更新网址为www.12309.gov.cn。高检院举报中心表示,网站举报将做到件件有回音。
网络评论:最高人民检察院12309网站与电话开通首日,网站因浏览人数过多而瘫痪,电话因应接不暇而难以打通。如此多的举报涌向最高检,说明了群众对最高检的信任。但从另一个侧面看,12309的火爆也反衬出各地群众举报渠道还有待拓宽、通畅。
中国修改《统计法》严防官员统计造假
针对中国社会深恶痛绝的虚报、瞒报、篡改统计资料等造假现象,中国最高立法机关6月27日表决通过修改后的《统计法》,加重了对这些行为的处罚力度,以严防官员统计“造假”。这部法律大大强化了法律责任,并增加了“监督检查”一章,为惩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特别是打击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网络评论:此次《统计法》的修改从防止行政干预、强化统计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大大提高了统计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以期通过“重典”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此次修改《统计法》,有利于中国经济数据的真实可靠,有利于未来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其现实意义重大。
来源: 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