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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举行喀什中院荣立集体一等功表彰大会
周泽民朱海仑出席表彰会并讲话
作者:王书林 王伯明  发布时间:2009-06-06 14:26:22 打印 字号: | |
周泽民向喀什中院颁发集体一等功奖牌。张玲玲 摄
  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在新疆喀什召开大会,隆重表彰荣立集体一等功的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在表彰大会上强调,喀什中院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的楷模,是人民法院加强党的领导、实践司法为民宗旨的标兵,为全国法院提供了学习的榜样和坐标。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自觉向喀什中院看齐,深入开展学习喀什、争当先进、争创一流的活动,在先进典型的鞭策鼓舞下,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与时俱进。

  喀什中院地处反分裂斗争第一线。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将“政治建院”放在首位,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及其犯罪活动,坚决捍卫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赞誉,先后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优秀人民法院和全国法院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刑事审判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周泽民在讲话中指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级法院在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效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结合实际,立足区情,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发展,涌现出了以喀什中院为突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这既是自治区三级法院干警勤勉工作、团结拼搏的结果,也是新疆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

  周泽民要求,全国法院要以喀什中院为榜样,狠抓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坚持党的事业至上,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到党执政兴国的大局中去谋划、去决策、去推进。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人民法院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目标前进等重大问题上始终头脑清醒、方向明确、行动正确,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

  周泽民强调,全国法院要以喀什中院为榜样,准确定位司法职能,找准人民法院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坚持把保障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职责、把促进和谐作为工作目标,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当前最大的任务,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的质量和效率,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以依法履责的实际行动展现人民法院队伍值得信赖、堪当重任的良好形象。

  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周泽民要求,全国法院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立足实际,找准法院队伍自身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始终不渝地将“人民法官为人民”作为价值追求和行动指南,自觉将司法为民要求转化为扎扎实实的工作措施和实效。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公正高效、便民利民,切实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为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海仑在大会上讲话,他强调,全区法院要坚持不懈、紧抓“政治建院”不放松,确保法院干警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新疆社会稳定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法院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对“三股势力”、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等严重刑事犯罪,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顶格重判,毫不含糊地以铁的手腕予以毁灭性打击,决不能让其做大成势。

  新疆高院党组书记王记文、院长肉孜·司马义出席表彰大会。喀什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艾克拜尔·吾甫尔主持会议,周泽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授牌,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宋建朝宣读记功决定。喀什中院党组书记王新生发言表示,一定要牢记使命,开拓进取,再创佳绩。新疆全区各分院、中院领导和喀什地区两级法院部分干警以及各界代表900余人参加了表彰大会。

  来源: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宋 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