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按照全国、全省和市中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总体部署,星子县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领导,硬化措施,创新机制,拓展理念,注重宣传。已于3月份全面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重点执行案件“双过百”。
一是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该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所有案件实行法院领导包案,政法委领导督办责任制,逐案定承办人,定执行期限、定执行措施、定奖罚,执行情况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明确法院院长为清积工作为第一责任人,包案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执行法官为具体责任人,人人有任务,层层抓落实。
二是创新机制,拓展理念。该县通过坚持和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建立重大复杂疑难执行案件听证制度、疏通渠道,坚持做到依法处访、建立执行工作联系制度、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估机制与责任倒查机制和加强规范化建设等六项举措,形成“和谐执行”理念,实现执行案件“零复议”、“复上访”,有效化解矛盾,促使案结事了。通过出台《关于建立法院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联动执行”理念,着力解决了特别重大、疑难、复杂和涉及特殊主体、弱势群体的案件。通过制订《星子县人民法院执行救助金管理办法(试行)》,形成“执行救助”理念,解决了一些因被执行人确无或暂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而申请人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的情况。有效的缓解了执行中存在的一些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宣传造势,重拳出击。通过县电视台公告、张贴横幅标语,集中和分散开展清积工作宣传咨询等方式,对被执行人造成强烈的心理震慑,主动履行的、在外打工承诺返乡后立即履行的有12件。同时通过重拳出击、假日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等参与公开执行等方式,使一批“老赖”及“钉子”案件及时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