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2008年最高法院通过中国法院网向社会征求“物权法相关司法解释意见”和“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和建议”,其中相当一部分网民的意见都被相关部门吸收采纳。通过网络征求司法解释的意见和建议,已成为最高法院与网民沟通重要的一个重要渠道。
2003年9月2日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首次增加了通过中国法院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形式,开了最高人民法院利用网络这一现代传媒直接听取公众意见的先河。
此消息一发出,便吸引了社会各界的目光,国内各大媒体纷纷转载这一消息。署名“一个网民”的网友在其意见书中写到,最高人民法院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合民心,顺民意,我们很拥护,很欢迎。网友李克杰评价说,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本身就具有重要的民主和法治意义,它是落实司法为民思想的具体措施之一。它标志着司法解释这种“司法法”制定也要在阳光下进行,这是尊重公民权利、回归公民权利的良好开端。年近六旬的退休教师史高潮,在中国法院网组织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座谈会上发言时,用非常朴素的语言表达了他的感动:“我作为一个群众代表,过去没有听说过这种事情,以前立法就是官方立我们执行就行了,这次征求意见体现了咱们国家民主化的进程。”
由于正式发布的(类)司法解释大量吸纳了公众意见,几乎每一个条文都有改动,有些甚至是重大修改,因此有媒体盛赞:“新司法解释来自民间。”
对于其中一些争议激烈的司法解释,中国法院网还邀请了起草者、实务界、学界,甚至是普通公民,举办网络座谈研讨会,面对面进行交流。
至今,中国法院网承担了29部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涉及民事、行政、商事、执行等诸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