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4月7日,星子县法院横塘法庭快速审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仅用10分钟为原告雷某兑现拖欠两年的工钱。
原告雷某于2007年在共青城某建筑工地帮被告周某做杂工,事后被告仅支付了工钱100元,尚有工资款332元未支付。雷某多次催讨,至2008年2月5日周某才向雷某出具了欠条一张,但一直借故拖欠不还。雷某遂向星子法院提起诉讼。承办该案横塘法庭法官考虑到该案虽然数额较小,但属农民工的血汗钱,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立即带上原告驱车赶往苏家??乡某砖厂找到正在做工的被告周某,向其送达诉状副本,并在窑洞旁进行现场说服教育,指出其拖欠原告工资款行为的违法性。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当即向砖厂老板借款,付清了拖欠两年之久的工资款332元,并主动承担案件诉讼费。
原告对法官们不因数额小却同样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快速及时办理,使被告付清了全部案款的高效工作作风表示敬佩和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