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俊强调:
□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行政审判工作的根本方向
□坚持维护与监督并举,是正确执行行政诉讼法的重要前提
□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结合,是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原则
□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
□坚持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是搞好行政审判工作的根本保障
本报北京4月2日讯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法学会在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二十周年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讲话。王胜俊强调,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行政审判工作的根本方向;坚持维护与监督并举,是正确执行行政诉讼法的重要前提;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结合,是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原则;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是搞好行政审判工作的根本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王汉斌,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全国政协原副主席罗豪才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主持会议。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陈冀平,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顾昂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原副主任张春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景汉朝,参与行政诉讼法起草的江平、应松年、姜明安、肖峋等部分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罗豪才、顾昂然、曹康泰、应松年分别讲话。他们从不同角度阐述了颁布实施行政诉讼法的重大意义,回顾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走过的不平凡历程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展望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美好前景。(发言摘要见5版)
王胜俊在讲话中指出,二十年前的4月4日,我国第一部行政诉讼法正式颁布,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诉讼制度正式建立。这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又一个重要成果,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二十年来的实践表明,行政诉讼法是一部利国利民的好法律,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和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对于推进依法治国,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权利,化解行政争议,服务国家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王胜俊回顾了行政审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就:依法化解了一大批行政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依法妥善处理关系国计民生的行政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司法保障和服务;致力于改革创新,推动了行政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司法能力强的行政审判队伍;以出色的工作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同时,王胜俊指出了目前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
王胜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把行政审判工作自觉放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切实转变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观念,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政策执行力。要审慎处理因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发生的各类行政案件,依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善于从案件审判中发现和总结问题,主动为党委和政府提出预防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建议。
王胜俊强调,要把着力保障民生当作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积极审理企业经营、就业安置、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收入分配、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涉及民生的行政案件;高度重视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司法保障,优先受理、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涉农案件,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王胜俊强调,要把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衡量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协调和解作用,妥善处理各种行政争议,特别是因社会热点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行政争议。努力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实现行政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地协调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王胜俊强调,必须始终坚持维护和监督并重,两者不可偏废。要积极支持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在应对金融危机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面所采取的各项行政措施,共同服从和服务好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于违法的行政行为和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要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要积极探索良性互动的各种有效形式,不断优化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
王胜俊强调,必须始终坚持抓好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要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不断增强行政审判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纪律和制度,坚决执行“五个严禁”规定,依法查处和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