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依法审判与服务大局相统一,进一步增强企业抵御外部经济风险的能力
□要坚持司法裁判与诉讼调解相结合,进一步促进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与互利共赢
□要坚持个案公正与社会公平相协调,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要坚持制裁违法与保护增长相促进,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水平
□要坚持化解矛盾与维护稳定相适应,进一步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就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精神,深入了解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企业生产经营出现的新情况,调查研究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为大局服务面临的新问题,3月21日至23日专程到广西调研。23日,王胜俊与企业界的代表座谈,认真听取代表们对人民法院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如何更好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王胜俊强调,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当前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他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大保障力度,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王胜俊指出,受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我国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都可能转化为各类案件进入司法领域,并给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各级法院要积极开展深入扎实的调研工作,切实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的具体措施,立足审判、胸怀大局,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一要坚持依法审判与服务大局相统一,进一步增强企业抵御外部经济风险的能力。企业的生存发展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影响,许多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陷入生存困难。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既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区分责任,同时要有大局意识,坚持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的有机统一,缓解企业的生存压力,力求既能解决纠纷,又能保障企业长远发展,提高企业抵御外部经济风险的能力。二要坚持司法裁判与诉讼调解相结合,进一步促进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与互利共赢。越是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越要重视发挥诉讼调解的作用。各级法院既要严格依法办案,又要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性,尽可能找到有利于当事人双赢、多赢的处理办法,努力寻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最佳结合点,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之间的互利共赢。三要坚持个案公正与社会公平相协调,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下,一些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因面临债务危机而被迫裁员,由此引发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各级法院在严格依法审理的同时,要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既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降低实现权利的诉讼成本,又要适当平衡劳动者与企业双方的利益,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缓解困难企业的支付压力,引导劳动者与企业共度危机,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四要坚持制裁违法与保护增长相促进,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水平。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必须坚持保护增长与制裁违法两手抓,确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当前,一些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不强,反映出一些企业趋利行为过度、守法意识淡漠和社会责任缺失,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企业的产品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各级法院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惩治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水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五要坚持化解矛盾与维护稳定相适应,进一步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企业的正常发展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在当前经济发展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经济领域新老矛盾相互影响、经济领域与其他领域矛盾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各级法院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更加注重案结事了,力求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王胜俊强调,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还在蔓延,而且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还可能进一步加深,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任务异常艰巨。各级法院要密切关注企业破产倒闭、职工下岗失业、群众生活困难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诉求,把化解矛盾的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应对的司法政策考虑得更周密一些,把案结事了的各种方法把握得更稳妥一些。要不断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增强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发挥审判工作的社会导向作用,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
在座谈中,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和南宁振宁西南薄板钢管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大中型企业的代表先后发言,他们充分肯定了人民法院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中个案公正与社会公平、诉讼调解与依法裁判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王胜俊认真听取了各位企业界代表的发言,并对他们在百忙中前来参加座谈会和多年来给予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调研中,王胜俊对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予以高度评价,对广西各级法院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司法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兼办公厅主任景汉朝,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等领导陪同调研。
来源: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