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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亲情促执行
作者:况立梅  发布时间:2009-03-19 15:58:38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3月16日,星子县法院巧妙利用亲情关系,促成一件历时一年多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最终执结。

  2007年5月,被执行人黄某将申请人陈某撞伤,法院判决黄某赔偿陈某2.5万元。2008年2月,陈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黄某家中调查,得知黄某因家中贫困一直在外打工,其妻在别人家做保姆,工资微薄,家中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尽管如此,但执行人员考虑到申请人因被撞致头部伤残尚需继续治疗,努力寻找一切可能执行的因素。2009年3月16日,执行人员从申请人陈某处得到一丝信息,黄某的姑父就住在黄某家附近,对黄某家境况较熟悉,且非常同情黄某,早有协调双方之意。执行人员意识到这可能是执行的唯一转机,当即找到黄某姑父,经过几番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减半一次性付清标的款。该案由于执行人员巧用亲情,在黄某姑父的帮助和配合下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宋 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