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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17 11:06:35 打印 字号: | |
  今天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经过表决,会议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议第五项议程是表决《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以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该决议草案认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胜俊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09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经过表决,会议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另讯: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来源: 中国法院网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宋 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