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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着力”“六务必”
江西高院部署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
作者:高 宣  发布时间:2009-02-19 08:50:19 打印 字号: | |
  江西法院网讯 2月1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和“五个严禁“的要求,总结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部署新一年反腐倡廉工作。江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做到“五着力”、“六务必”,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省广大法院干警要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以坚定的党性和良好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会议由江西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薛江武主持,副院长郭兵宣读《关于聘请司法监督员的决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王建新宣读了《关于表彰全省法院2008年度优秀法院、优秀法庭和优秀法官(工作人员)的决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纪红华作工作报告,江西高院副院长崔可夫、胡淑珠、朱浔出席会议;全省各中院院长、分管党风廉政工作的院领导、监察室主任和江西高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张忠厚为司法监督员颁发聘书,江西高院全体院领导为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庭、优秀法官代表颁奖。在会议开始前,江西高院领导还与16名司法监督员座谈。

  张忠厚在讲话中强调,要加强党性修养和干部作风建设,在“五个着力”上下功夫。

  第一,着力坚定理想信念,恪尽职守强党性。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不懈地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确保广大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动摇,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第二,着力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法纪护团结。全省各级法院对此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把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作为深化“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不移地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加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坚决维护科学发展观的政治权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

  第三,着力增强宗旨意识,司法为民保民生。要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全面落实中央千方百计保民生的各项政策;要依法及时审理执行好涉民生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继续推行领导接访、法官带案下访的做法,着力解决涉诉信访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大司法救助制度,保障人民群众顺利实现诉权。

  第四,着力提高实践能力,求真务实促发展。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要求,全面贯彻去年底召开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力争使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在新的一年内取得更大的进步。

  第五,着力优化司法作风,清正廉洁树形象。全省各级法院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的要求,不断优化司法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时刻以党的事业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必须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既要管好自己,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依法办事、公道用人;各级法院要以“机关作风效能年”活动为契机,切实解决法院机关纪律、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干警坚决守住清廉底线,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

  张忠厚强调,要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坚持从严治院方针,用铁的纪律维护司法廉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主要是做到“六个务必”。

  一是务必要做到警钟长鸣。要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广大干警多算政治帐、家庭帐、经济帐、前途帐,切实纠正错误认识,杜绝侥幸心理。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警,让大家看到腐败分子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亲友蒙羞、人财两空的可悲下场,懂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要注意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和廉政榜样,弘扬时代正气,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使每位干警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二是务必要加强制度建设。要充分发挥制度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保障作用,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大力加强法院管理,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制度落实。要全面推行对下级法院巡视制度,通过派员到下级法院巡视,了解工作情况,接受群众举报,促进工作整改,推动工作发展。要建立健全兼职监察员和司法监督员制度,实行内外结合,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经常性监督。要通过严格管理促使制度落实,确保已有的制度不被虚置,确保制度能从文件、从纸上走进日常工作。要把加强审判管理、人事管理、司法政务事务管理与反腐倡廉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注重从预防和减少腐败的角度来强化法院内部各项管理,从而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向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三是务必要强化权力监督。要切实有效地加强对各级法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具有审判权、执行权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基本建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要把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内外结合、纵横交错、严密有效的监督网络。要按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聘请司法监督员的规定》,虚心接受司法监督员的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司法监督员行使监督职责,认真听取司法监督员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四是务必要落实廉政责任。全省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切实带起头来,主要领导更要首当其冲,既要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又要做本单位反腐倡廉的“第一责任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真正履行好带班子、管队伍的重大职责。要通过细化责任、明确目标、严格考核的方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今后发生严重腐败问题的单位或部门,要按照廉政责任制的要求,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追究。

  五是务必要坚持严查严处。对凡是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要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希望大家不要持怀疑态度,抱侥幸心理,不要带头触这条高压线。全省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把工作重心从前一阶段的贯彻部署、营造氛围转移到工作落实、严查严处上来,要加大力度,对已获得的举报线索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胆敢顶风违纪者,无论涉及到谁,查实一起严惩一起,决不网开一面。

  六是务必要重视自身建设。要持之以恒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建设。要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增强政治责任意识、科学发展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要围绕“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的目标要求,努力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有效监督和查办案件的能力,提高宏观组织协调的能力;要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工作纪律,按照党的纪律和各种规定程序办事,确保在任何时候都经得住监督和考验。
来源:江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