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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部署新一轮“清积”行动
作者:蔡世军  发布时间:2009-02-16 14:24:25 打印 字号: | |
  江西法院网讯 2月11日至12日,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调度会在宜春市召开。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有关情况,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四次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视频会议的主要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长的讲话精神,对下阶段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兵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全省各中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参加会议。

  郭兵指出,在前一阶段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及各清积活动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省法院共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3132件,重点执行积案1049件,分别占各自积案总数的60%和30%以上,开局良好,但下一阶段的清案形势依然严峻。针对遗留下的积案大部分是疑难案、钉子案、骨头案的现状,他要求全省法院一定要克服松懈、厌战、畏难情绪,继续发扬不怕吃苦、连续奋战的奉献精神,鼓足干劲,将清案工作进行到底。郭兵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的讲话精神,强调了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要将清理积案与建立健全执行监督制约机制结合起来;二是要建立健全执行权的分权运行机制;三是要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和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执行工作中容易出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制定比较完善的监督办法;四是要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成立专门负责执行异议和复议工作的内设机构。

  会议由江西高院执行局局长黄敏孙主持。
来源:江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