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法院网讯 2月10日,全市法院2008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揭晓。为弘扬先进,激励全市法院干警的积极性,根据《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八年度基层人民法院目标管理考评细则》的规定,经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授予武宁县人民法院等3个法院为“全市优秀法院”;授予德安县人民法院等4个法院为全市法院案件质量创“六无”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共青城人民法院等2个法院为全市法院“两庭”建设先进单位;授予修水县人民法院等2个法院为全市法院法庭建设先进单位;授予浔阳区人民法院白水湖法庭等10个法庭为全市优秀法庭;授予秦健等17名同志为全市优秀法官或工作人员称号。
武宁县人民法院、浔阳区人民法院、星子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市优秀法院。德安县人民法院、都昌县人民法院、永修县人民法院、湖口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市法院案件质量创“六无”工作先进单位。共青城人民法院、都昌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市法院“两庭”建设先进单位。修水县人民法院、九江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市法院法庭建设先进单位。
浔阳区人民法院白水湖法庭、庐山区人民法院威家法庭、武宁县人民法院船滩法庭、九江县人民法院港口法庭、德安县人民法院邹桥法庭、永修县人民法院虬津法庭、星子县人民法院蛟塘法庭、都昌县人民法院中馆法庭、湖口县人民法院文桥法庭、彭泽县人民法院太平法庭等10个法庭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庭。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审判员秦健、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王厚勤、市中级法院审监庭副庭长游勇、市中级法院行装处副处长邵晖、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科员徐先晓、浔阳区法院官牌夹法庭审判员王宪法、庐山区法院五里法庭审判员牛飞、九江县法院刑庭副庭长高峰、星子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宋澄、湖口县法院凰村法庭庭长王俊、德安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余月平、瑞昌市法院办公室干部张子弘、都昌县法院徐埠法庭副庭长江晓峰、彭泽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朱振华、永修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孙春春、修水县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朱军、武宁县法院法警大队法警黎坚等17人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或优秀工作人员。
二○○八年度,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在地方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与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扎实开展案件质量“创六无”等各项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案件质量有新的提高,队伍建设有新的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的发展,司法环境有新的改善,各项工作上了新的台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