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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2008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先进揭晓
作者:刘婷  发布时间:2009-02-11 09:20:49 打印 字号: | |
  九江法院网讯 2月10日,全市法院二OO八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揭晓。彭泽县法院等6个单位被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彭泽县法院等5个单位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宋澄等5名同志被评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刘俊等5名同志被评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分别为彭泽县法院、九江县法院、庐山区法院、都昌县法院、浔阳区法院、中院执行局。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分别为彭泽县法院、都昌县法院、武宁县法院、永修县法院、中院刑一庭。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分别为星子县法院宋澄、武宁县法院周君、瑞昌市法院周庆富、修水县法院周义生、中院刑一庭罗霞。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分别为彭泽县法院刘俊、 都昌县法院张烈忠、九江县法院娄婵玉、德安县法院陈芳、中院执行局周敏。

  2008年,全市两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信息宣传工作,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眼于法院工作重点,及时、全面准确地报送各类信息,较好地为领导决策和审判工作提供了参谋服务。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大力宣传了全市法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公正司法、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积极营造了公正司法的良好舆论氛围,为促进人民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市法院信息宣传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中院机关信息在省院采用数名列第二。全市所有基层法院均开通网站,建成全国最大的中级法院网站站点群,九江中院、武宁法院等6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沈双武、张烈忠等5人被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个人”,九江法院网站被评为全国法院“十佳网站”。

  市中院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榜样和表率作用,在信息宣传工作中作出新的成绩。希望全市法院学习先进,不断开拓进取,努力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进一步开创我市法院信息宣传工作新局面,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来源:九江法院网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