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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迎新春文艺汇演评选结果揭晓
作者:沈双武 徐先晓  发布时间:2009-02-11 09:18:39 打印 字号: | |
  • 瑞昌市法院选送的小品《窗口》荣获一等奖
  • 永修县法院选送的舞蹈《春之韵》等4个节目荣获二等奖
  • 市中院选送的歌伴舞《美丽的神话》等6个节目荣获三等奖
  九江法院网讯  2月10日,由市中院主办的全市法院2009年迎新春文艺汇演节目评选结果揭晓,小品《窗口》等11个节目分获一、二、三等奖。市中院作出决定对获奖节目及获奖人员进行了表彰。

  由瑞昌县人民法院选送的小品《窗口》(表演者:万丽玲、李斌、权大国)荣获一等奖。由永修县人民法院选送的舞蹈《春之韵》(表演者:孙春春、朱敏等)、武宁县人民法院选送的舞蹈《吉祥谣》(表演者:邱湘等)、彭泽县人民法院选送的舞蹈《飞》(表演者:李芸芸、杨秀丽等)、浔阳区人民法院选送的喜剧小品《真假法官》(表演者:张力军、张雪华、洪峰)分获二等奖。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选送的歌伴舞《美丽的神话》(表演者:柯军、刘欣等)、星子县人民法院选送的诗朗诵《共产党人颂》(表演者:梅秀文、饶星城、李勤等全体干警)、德安县人民法院选送的舞蹈《五星红旗》(表演者:余春云、刘小溪等)、共青城人民法院选送的歌伴舞《壮志雄心》(表演者:胡屹东等)、九江县人民法院选送的小品《一个诉讼电话》(表演者:温小霞等)、湖口县人民法院选送的二胡独奏《赛马》(表演者:熊庭)分获三等奖。

  为弘扬全市法院工作主旋律,充分展示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1月20日下午,在市中院举行了全市法院2009年迎新春文艺汇演。此次汇演得到了各法院的高度重视,各单位组织严密,大胆创作,精心表演,使汇演获得圆满成功,达到主题突出、节奏明快、内容丰富、艺术性强的效果。通过评选,市中院希望获奖单位及个人再接再厉,按照“三个至上”、“五个与时俱进”和建设“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法院文化建设力度,为促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实现九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九江法院网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