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笔者今日获悉,星子县人民法院于1月16日被评为2008年度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该院2007年首次被评为“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后,再一次获此殊荣。
星子县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等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该院领导的重视支持下,网站规范化建设和网络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年发稿量突破千篇,同比增长130%,其中中国法院网采用32篇,江西法院网采用130篇,九江法院网采用210篇,星子法院网采用更新690篇,点击量超过65万点。
该院进一步健全组织,加强了对外司法宣传工作的领导。由副院长主管对外司法宣传工作,同时兼任司法宣传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宣传小组,从每个庭室选送1名写作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报道员,随时报道审判动态和工作动态。
建立采稿、编辑、审查、上传等规章制度,确保了新闻的真实性和稿件的原创性。星子法院网站发稿实行“三级审批”制,制定网站发稿流程,规定每篇案例先由庭室负责人把关,报网站管理人审批,主管领导审签,统一由办公室网站管理人上传到各网站后台。全年司法宣传未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该院制定奖励、激励机制,将任务量化到庭室、细化到个人,将任务完成数与年终目标考评和评优提拔任用挂钩。14名报道员中有9人被评为2008年度先进个人。3个先进集体全部都完成了全年的宣传报道任务。
该院举办宣传专题讲座,邀请专家讲授宣传撰写要领,以提高写作水平。多次选送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省市院的宣传报道培训班,每月召开一次写作班子调度会,每季度通报稿件采用情况,极大促进了司法宣传工作的水平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