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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个严禁”规定
  发布时间:2009-01-17 11:59:43 打印 字号: | |
  1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五个严禁”规定: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最高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10-67556131、010-67556132。
责任编辑:庐山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