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场破解“执行难”的“立体战”全方位展开。2008年11月19日起,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19个中央单位共同参与的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拉开序幕,并将持续到今年6月。 据了解,此项活动将重点对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等六类执行案件集中清理。
中央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创新工作机制,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综合治理“执行难”痼疾。
中纪委: 四方面督查排除干扰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王伟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重从四方面对非法干预、阻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问题监督查处,包括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滥用权力,采取打招呼、批条子、强令等方式非法干预、阻碍执行;为了本地区或本部门利益,制定违反法律的规定或文件,或者对具体案件制发函文、会议纪要等,阻碍和限制执行;负有法定协助法院依法执行案件职责,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特别是异地执行,当地法院和有关部门消极应付或拒绝协助;受托法院借故拒绝接受委托,或消极应付,久拖不执。对有上述行为的党员和行政机关公务员,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事法律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住建部: 企业拒执将受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说,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建立与法院的信息沟通机制,配合做好房屋登记、规划方面的协助执行工作;及时把人民法院提供的有拖欠债务、恶意欺诈等不良行为的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情况,记入全国房地产和建筑市场诚信档案,并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在资质延续、升级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惩戒,并作为资质(资格)年度动态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国家发改委: 停办涉案项目相关手续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对正在申请办理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的被执行人,停止为其办理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等手续。
中组部: 运用必要的组织措施
中组部相关负责人要求,充分发挥组织管理的优势,运用必要的组织措施,督促党员、干部履行法律义务,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并形成长效机制。
中宣部: 积极开展舆论监督
此次集中“清积”,中共中央宣传部要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并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对干预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曝光;同时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帮助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减少当事人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造成案件难以执结而产生不满情绪。